环保部拿最大权力开刀
环评审批在业界被认为是
潘岳介绍说,目前全国各类环评机构中,环保系统从事环评的科研机构占甲级环评机构的24.7%,占乙级机构的48%。尽管从法理上说,各环评机构是独立法人,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由于天然血缘关系,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与其所从属的环保部门,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必须下大决心,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离”,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或许,今后事业单位的改革将是环保部门解决这个问题的突破口。潘岳说,环保系统正在推进环评业务与环保系统所属的科研院所脱离,解决环保系统下属的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的问题。
潘岳特别强调,环评业务必须由真正独立的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的市场主体来承担。今后将借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经验,制定分阶段、分类别的环评业务剥离方案。
对此,潘岳回答说,这类问题确实存在,一些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不正常的关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重质量重利益。有的环评机构紧盯建设单位的钱袋子,顺从业主的意愿,把法律要求的独立环评,完全变成业主建设愿望的合理性论证,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使得环评报告质量不高,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环境状况,必然带来很多问题。今年前9个月,环保部直接受理的群众行政复议案件总数比2006年递增了170%,其中一半以上涉及环评质量问题。
在打击环评造假方面,潘岳说,环保部将推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3年内禁止其从业;对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劣的,要坚决予以淘汰。
压缩自身最大权力的腐败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各地开展环评法执法检查时发现,由于环评审批缺乏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影响了环评的科学性,甚至产生了污染企业和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现象。比如,2007年蓝藻事件之后,江苏被查处的太湖流域个别污染企业又有向苏北和其他地区转移的现象。
据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环评项目28万个。有专家认为,环评审批任务如此繁重,而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以现有行政审批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难以高质量完成。
面对社会对审批机构的质疑,潘岳说,有的问题跟环评审批中的民主决策不到位相关。
潘岳介绍说,环保部已经决定,凡环境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环评,都必须提交部务会或者部常务会审批。坚持实行环评的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审批的条件、过程、结果“三公开”。此外,更重要的是要吸收驻环保部的纪检监察局参加审批,将监察机制引入环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