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环保局责令万晨能源海南焦化分公司立即停产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环保局对万晨能源海南焦化分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要求其在7日内停止生产,并建议海南区政府对其进行关停,避免造成严重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 2007年5月,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19户6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进行环保初验收,由于各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较多,达不到环保验收要求,市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各企业在2007年底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2008年3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组成整改验收组,对所有焦化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焦炉除尘设施运行不稳定、运行台帐不完善、废水治理设施停用、焦油渣堆放场地未硬化、大量矸石长期堆放并开始自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该公司承诺立即进行整改。2008年5月,市环保局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非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还出现了未经处理的焦化废水直接排入洗煤厂煤泥沉淀池,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严重超标;厂区西侧有大量从地下外溢废水;大量煤泥水肆意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