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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年底接受复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2 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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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动员会议在市府办新楼会议室召开,市长王南健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钟军主持会议。

  2004年12月,我市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根据安排,我市将于今年年底接受复查。

会上,市环保局通报了我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自查情况。指出了目前江门在环保工作方面的成效与不足。为了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迎检工作,我市下阶段主要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三是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管理;四是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五是加大机动车为期污染防治力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等,并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等。

  王南健指出,要将复查迎检工作作为贯彻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视察江门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端正认识,提高认识,把环境保护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攻坚克难,集中力量打一场环保突出问题的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