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 福建省石狮市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石狮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已全面展开,到2010年,将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实现“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目标。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在该项长期环保行动中,将重点整治农村的生活垃圾,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重点整治三沿、三区
针对我市农村的特点,在整治中将采取连线、连片整治的办法整体推进,其中重点治理三沿(沿沟、沿路、沿海岸线)、三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城郊周边区)等重点区域的垃圾。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沟渠两侧、港湾、村道的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沟渠、水塘、沿村溪流治理,清理污泥积水,逐步实现“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
严防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
农村工业化是城镇化进程的一个必然过程,同时,市区工业向农村转移,随之而来的是,农村工厂不断密集,工业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质量。农村工业化,不能成为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向农村转移的过程,为此,我市在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时将严把农村工业准入关,同时加大对农村工业的监管力度。
今后,我市将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全市不再审批新建使用含苯胶水制鞋和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针对已存在的农村工业现状,在对高污染企业进行引导转移的同时,强化村镇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推进循环经济是短时间内行之有效的手段。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控制污染物总量,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南低渠至十一孔桥闸流域暂停审批化工、食品饮料、水洗等污染项目,坚决制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林智杰)



